GB 21966-2008電池防爆試驗箱
摘要:GB 21966-2008鋰原電池和蓄電池在運輸中的安全要求,標準中對電池的多項試驗方法進行了規定,包括高空模擬、熱沖擊、振動、沖擊、外部短路等等。其中熱沖擊需要使用的設備就是電池防爆試驗箱。 |
GB 21966-2008標準中的6.4.2規定了熱沖擊的要求
試驗目的:
通過溫度循環的方法來評價電池的整體密封性以及內部的電連接狀況。
檢驗步驟:
被檢電池應在75℃的檢驗環境中至少存放6h,然后在-40℃的檢驗環境中至少存放6h。不同溫度間的轉換時間應不超過30min。每個被檢電池進行10個循環后,在環境溫度下至少存放24h。
對于大電池,在各檢驗溫度下存放的時間應為12h而非6h。
用做過高空模擬檢驗的電池來進行該項檢驗。
試驗要求:
電池防爆試驗箱在檢驗中電池應無質量損失、不泄露、不泄放、不短路、不破裂、不爆炸、不著火。
滿足標準:
GB/T 31485-2014《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
GB/T 31241-2014 《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要求》
UN38.3 《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
IEC62133 《含堿性或非酸性電解液的蓄電池及蓄電池組-便攜設備用密封蓄電池好蓄電池組的安全要求》
QC/T743-201X 《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
GB/T 8897.4-2008 (IEC 60086-4:2007)《原電池第 4 部分鋰電池的安全要求》
GB/T 21966-2008(IEC 62281:2004)《鋰原電池和蓄電池在運輸中的安全要求》
更多設備參數和資料請聯系官網客服或致電服務熱線
本文出自東莞市澳騰斯儀器有限公司,轉載請注明出處!更多澳騰斯地板類檢測設備相關資訊請訪問:www.jyknfs.com
24小時熱線電話:13712277050


熱門搜索:


粵公網安備 44190002006898號